2月20日,文淇的簽約公司金色池塘傳媒發(fā)表聲明,稱公司簽約演員文淇,屢次擅自以個人名義與第三方進行商業(yè)合作,損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。在“經(jīng)紀合同”有效期內,文淇的一切演藝事業(yè)均應征得公司同意,交由公司處理。
據(jù)悉,2017年10月,文淇憑借電影《嘉年華》,獲得第54屆金馬獎最佳女主角的提名;11月,憑借電影《血觀音》中棠真一角獲得第54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獎。2018年,文淇獲得了第六屆“十大華語電影”年度新人演員”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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