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綺貞變“小三”被正宮提告 律師曝:兩邊各說各話
據(jù)臺灣媒體報道,歌手陳綺貞因介入他人婚姻,正宮揚言提告,引起各界議論。專業(yè)律師李明諭表示,就刑事而言,通奸罪得“抓奸在床”有“男女性器結(jié)合的證據(jù)”,成立
據(jù)臺灣媒體報道,歌手陳綺貞因介入他人婚姻,正宮揚言提告,引起各界議論。專業(yè)律師李明諭表示,就刑事而言,通奸罪得“抓奸在床”有“男女性器結(jié)合的證據(jù)”,成立機(jī)會相當(dāng)?shù)?,最后可能成立的是傷害配偶?quán),但正宮得舉證夫妻間是受到陳綺貞介入造成破壞,且在陳綺貞無法舉證不知男方有婚姻的情況下。
先是提到刑事部分,律師李明諭表示,通奸舉證困難,沒有明顯性行為證明都很難起訴或判決。雖然陳綺貞事后表明不知男方已婚并拒絕往來,但李明諭透露,若陳綺貞欲避免民事求償,需舉證在常理與常識下不知對方已婚的說明,若能成立或是對方向撒謊,陳綺貞在這部分就有可能免責(zé)。
至于正宮提告?zhèn)ε渑紮?quán),李明諭直言,該男與陳綺貞擁吻這個動作,未必是造成對方家庭破裂的主因,正宮得舉證“家庭因陳綺貞造成損害”,相反的,也有可能在陳綺貞介入前,對方夫妻間就已經(jīng)出現(xiàn)問題,但就目前為止的證據(jù)都是各說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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